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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理论意识形态问题的两项思考——苏共垮台经验教训思考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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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目的,不是理论意识形态概念本身,而是意识形态操作中的政治问题,或者说,是从政治角度去看待理论意识形态所产生的各类问题。具体说,就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如何处理理论意识形态方面的事务?不同的处理方式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原苏联为例,我们可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等等。

事实上,从政治角度观察意识形态问题的处理或应对,是有许多研究课题的。这里我们只涉及两件事情:一、执政的共产党如何处理关于自己历史的写作、宣传和教育;二、怎样使这种理论意识形态的宣传能为群众所接受而不失去本身的教育意义。苏联共产党在这些问题上的处理,是有教训可寻的。它们甚至同苏共垮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关于执政党历史的写作与宣传

苏联解体和苏共垮台后,人们曾找到一条堪称致命的原因,这就是所谓“党史误国”说。这个说法是指,由于实行“公开性”,新闻出版、电视广播等媒介大量出现对苏共历史的诋毁。一些人有意用翻历史“旧账”的方式,把以往共产党的正面形象摧毁殆尽。这种煽动的能量是巨大的。它使一般群众对共产党的观感,一下子坠到深渊中。其中,主要是共产党历史上犯的错误,斯大林时代的所谓“政治罪行”,使得苏共被妖魔化了:它诋毁民主,实行个人独裁,经济模式僵化,发展滞后;它对人的迫害血腥而恐怖。在苏共垮台前后,苏联人中甚至形成了这样一种共识:谁维护苏共就等于维护官僚主义,等于维护社会经济的停滞,等于维护没有民主自由的专制制度。这种看法一旦形成社会性思维,就变成了不可逆转的力量。

应该承认,仅仅由于对历史问题的揭露,就导致了苏共的垮台,是不能令人信服的。苏共垮台作为一个历史性大事件,是复杂原因“合力”的结果。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历史问题具有极其重大的严肃性质。科学明智地对待历史问题,特别是对党的历史错误进行合理剖析,对维护党的形象,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执政党的历史问题,本质上关涉到党执政的政治合法性基础。这里所谓政治合法性,是指人民群众对党领导的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信任、支持和认同。而这种信任、支持和认同,是建立在一个执政党全部历史和现实活动之中的。试想一个党在既违背社会历史潮流而又不能代表人民利益的情况下,它能维持统治长久吗?因此,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基础,是由历史和现实叠加在一起共同奠定的。

这个说法可以从苏联经验中得到证明。还在苏俄布尔什维克执政之初,它就遇到过执政合法性的严重挑战。当时,社会革命党人认为,十月革命是不合法的。他们说,旧俄帝国生产力落后,根本“没有发展到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水平”。因此,布尔什维克用暴力革命夺取政权,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列宁应对了这个挑战,他写了《论我国革命》等文章,来为十月革命申辩。他指出,“既然建设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那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的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在这里,列宁使用了一个反诘式的逻辑:我们承认落后。但在夺取政权后,迅速用政权的力量来发展生产力,使之达到社会主义应有的“文化水平”,怎么不可以呢?

关键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苏联后来取得的巨大建设成就,使社会革命党人对十月革命合法性的非议失去了论据。但是,事情并没有完。时间过去了七十年,在“公开性”被提倡时,十月革命的合法性问题又被激烈地提出来。有不少人认为,苏联社会经济的停滞、落后,从根本上说是十月革命搞错了。很多苏联人相信,如果不用暴力革命破坏原有社会结构和秩序,使俄罗斯的资本主义得到长足发展,情况可能会比现在好得多。这是个十分有“鼓动性”的说法。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所有在十月革命影响下、在“挣脱了资本主义发展最薄弱链条”国家中所发生的革命,便要统统受到怀疑。二十世纪的革命合法性将大大受到质疑。

由此可见,历史问题和现实执政合法性的联系,是多么紧密而又不易剥离。历史决定现实;现实又牵连历史。

除去革命合法性问题外,党在执政过程中所犯的错误,也是社会理论意识形态中极为敏感的部分。如果处理不好,它也将严重扰乱人们对党的执政合法性的认同。

在苏联,斯大林犯下的错误是严重的。而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其实也错误不断。这些错误不但使苏俄革命合法性问题又被翻了出来,而且导致苏联政治和社会走向困境。诸如“大清洗”、“集体化”带来的大量人口死亡、“卡廷森林案”、“医生谋杀案”、“失败的西伯利亚开发”、“卷入同美国的竞争”、“入侵阿富汗”,以及七十年代后长期经济停滞等等。这些苏共执政中的错误和问题,是历史存在,必须有人来为它们承担责任。不管动机如何,人们对执政党所犯错误的观感和态度,都是负面的。如果你承认由共产党执掌政权的国家是在实行政党政治制度(它是作为皇权与极权政治制度的对立物出现的),那么严格说,执政的共产党,就必须准备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党的错误越严重,它要付出的代价也越多,直至失去执政地位。这是现代政党政治的运行规律。我们不必讳言。

事实上,我们也应看到,在中国,某些人对共产党历史也颇多说法,对中国革命合法性的质疑,对中共执政中出现错误的负面议论等等,都是客观存在的。尽管,中国现今的发展使得这种负面议论和质疑缺少市场,但历史问题仍然不可能在人们记忆中随意消失。社会意识的多元化,也使各种倾向的思潮得到了扩散空间。例如,关于中国近代以来革命与改良的问题就成为一个文化“热点”,许多人都在争先表现这个题目。而所谓“告别革命”说,其实同俄国社会革命党人苏汉诺夫提出的怀疑十月革命合法性的观点,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必须承认,目前对理论意识形态的处理问题,要比以往复杂、尖锐得多。

对中共在历史上所犯过的错误,特别是1957年以后历次政治运动和经济运动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人们的议论会更多。例如对反右运动;对大跃进运动;以及对“文革”中出现的更大范围的政治内乱,人们当然不会没有看法,当然不会轻易忘记。

无论是申明自己的观点,还是暂且不说而保留它们,都是一种社会存在。虽然,在表面上看,对历史问题的认识本身,并不具有特别大的能量。但如果它同某种社会变动结合起来,便有可能“触发”“链锁反应”。在苏联“八九”前后出现的“公开性”中,历史问题同政治问题结合在一起,曾掀起过破坏性十分严重的社会潮流。

因此,与其说历史学家、党史学家的政治责任非常重大,还不如说掌握理论意识形态宣传权力的执政者,更需要科学、合理地解释历史,从而巩固自己的政治合法性。在这一方面,我们有必要接受苏联留给我们的教训。而这教训中最致命的,就是应该勇敢正视自己的错误、客观地分析犯错误的社会历史原因。

其实,列宁曾特别指出过:“公开承认错误,揭露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可惜,列宁的后人并没有使自己变得“郑重”起来。事实是,苏联党在取得革命的重大成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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