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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岑许暮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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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静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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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手杖紧贴着他的小腿搁在车座上,许暮洲动了动肩膀,觉得身上的衣服有些沉。

这是第一次他从任务中醒来时只有自己,许暮洲有些紧张地蜷起了手指,才发现自己手里握着一封信笺。

除此之外,许暮洲还发现他穿着一身繁复的礼服,左胸上还挂着一枚精致的雄鹰胸针。

凭许暮洲对珠宝首饰的贫瘠眼光来看,那大概是纯金的。

怪不得这么沉,许暮洲腹诽道。

他将车厢角落中的挂灯取下来,放在自己对面的车座上,然后弯下腰对着灯光看了看手里这封信笺。

信封的接口处有蜡封过的痕迹,现在大约是已经被拆看过,蜡封中间有一道整齐的蜡刀划痕。许暮洲没有贸然打开,而是先将信封严丝合缝地合上,端详了一会儿那个原型的蜡封痕迹。

这看起来像是某个贵族家里的家徽,圆边处是一圈缠绕的锁链,以刀枪封底,上缀一朵凋零的玫瑰,玫瑰花茎缠绕在墙柄之上,从枪口而出。虽然看起来十分复杂,但浓缩在一个硬币大小的蜡封上,也丝毫不显得喧闹混乱。

“罗贝尔伯爵。”许暮洲低声道:“……这个年代的伯爵夫人,能有什么不能自我解决的执念呢。”

他说着翻开信封,从里面拿出一张硬纸来。这张纸制作得十分精细,边缘还缝了一条细细的金线,是一封请柬。

这封请柬的落款就是那位所谓的“罗贝尔伯爵”,请柬上的内容也十分简洁,说是为了他与夫人成婚十年的纪念日,所以邀请各界人士前往庄园参加为期七天的宴会。

许暮洲这次依然选择了保留自己的原有身份——大概是怕扰乱这个时间线内原有的历史记载,永无乡给他生成的任务背景是一位贵族少爷,身份不上不下,虽然有家族的荣耀傍身,但自己却没有任何爵位头衔。

许暮洲摩挲了一下这封信纸,看完了上面成排的客套话。永无乡的翻译系统应该是内嵌的,非常完美,连这封请柬都被翻译成了可供许暮洲获取信息的中文字体。

这封请柬只说了宴会时间在一天后正式开启,许暮洲看了看外面渐沉的夜色,心里不免有些打鼓。

——下次回永无乡,怎么也得申请点通讯道具,许暮洲想,不然他总是一睁眼就找不到自己队友。

不过许暮洲并没有过多惊慌,毕竟经过上一次任务之后,他已经习惯了。反正总会在任务线中见到严岑,或早或晚也无所谓。

许暮洲将手中的请柬重新塞回信封里,又将信封按照折线封好。信封的一角不知道被抹了什么东西,许暮洲只觉得手指好像刚刚擦过一小片湿润的痕迹。

他用拇指和食指捻了捻,才闻到了一种极其轻微的花香气味,这种味道对他而言有些熟悉,但许暮洲想了一会儿,也没想起来在哪闻见过,于是暂且作罢。

许暮洲将车灯重新挂回墙角,托着腮往窗外看去。从他醒来到现在,已经少说过去了十几分钟,但这条路一直没有旁人经过。

这个时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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