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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东孔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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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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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霉催的,连丧尸这种情况丢被我遇上了,而且不是一个,是两个,两个头上被开了瓢的死尸。

幸亏我的身子灵活,躲开前后夹击。那两个丧尸好像认识一样,咆哮着抱在一起,互相亲起了嘴,那亲热劲就别提了,互相咬着对方的皮肉,一块块的撕下来,咽到肚子里去。

都说丧尸只知道吃,看来一点都不假,互相吃着对方,很快两张脸成了血肉模糊的骷髅,已经成为粘稠的黑血,一块块的掉下来。

这是电影里才看到的情景,如今却发生在我眼睛。他们接下来会这么对付我,把我当成他们的美餐。

我不想死,不想变为他们的食物,趁着他们撕咬的时候,我站起身子,撒腿就跑。前方迷雾重重,可我顾不得那些了,跑,拼命的跑。

我的前方全都是雾气,看不到什么路,也看不到什么地方,一直跑,一直跑,跑出了雾气,到一个漆黑的地方,往后一看,自己竟然跑出了看守所。

这真是奇怪了,我怎么会跑出来?看守所里可是戒备森严,要是能轻易的跑出来,那就不叫看守所了。想了一会,想的我脑袋疼,跑累了,干脆站在那里歇一歇,然后再想办法。这时忽然一道闪电,把周围照亮了。

我看见我的不远处,放着一张芦席,像是盖着东西,在芦席的顶部是一大滩混着脑浆的血,闪电一照十分的妖艳,给你一种极度不舒服的感觉。在那摊血旁边,还放着一个尖角的木牌,上面用红包打了一个叉号,一团麻绳仍在那里。

闪电一闪转瞬而过,又重新陷入了一片漆黑,不过刚下的那一幕,在我的脑海里已经定格。那张芦席底下,不用说我也知道盖着什么,那是一具被枪毙的尸体,红白相间的是人脑浆,我这是一通瞎跑,跑到了刑场里了。

枪毙人我听道上的人讲过,并不是拉出去就枪毙的。首先是调号,把犯人调到另一个房间,看守所里的管教也会跟着进号,然后由轻刑犯负责重刑犯,防止刑犯自杀自残,或者伤害别人。

被枪毙的前一天晚上,死刑犯知道第二天枪毙,有的会哭,有的一言不发。这时犯人想吃点什么,看守所里的人会尽量满足。

不过犯人知道自己会死,心里的压力极大,很多人根本吃不下去,当然也睡不着觉,有些会不停的写信不停的哭,有些会躺在那里瞪着眼睛到天亮。

建国以来,负责执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战士。1982年以后改由新组建的武装警察来执行这项特殊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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